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中超犯规 2017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中超犯规 2017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必须重罚!但要合理公平,不能厚此薄彼。
2017中超到了收官阶段,当争冠和保级已经尘埃落定时,张稀哲在与重庆比赛中扇向对手的一巴掌,不但得到了一张红牌,也再度引发了人们关于中超乱象的话题。
这场比赛,张稀哲第一次带上国安队长袖标。比赛第85分钟,当陈雷试图阻止张稀哲快发界外球,有些毛糙的碰到了张稀哲的脸时,张稀哲做出了一个更不理智的举动:回手就是一巴掌。之后陈雷捂脸倒地,两队球员混作一团,差点引发更大的冲突。最终张稀哲直接被红牌罚下,而陈雷也吃到第二张黄牌被罚离场。
张稀哲就在这么一场比赛中,拿到了自己职业生涯的第二张红牌。值得一提的是,张稀哲职业生涯所得的两张红牌,都是本赛季在与力帆的比赛中拿到的。张稀哲的这个动作,很容易让人想到秦升在赛季初的那一脚。但中国有句古话叫做“打人不打脸”,所以从性质上来说,张稀哲的行为更胜于秦升。而且对于球迷以及青少年受众来说,这个动作的恶劣影响还将发酵。
可以肯定,张稀哲无法逃脱重罚,相信直至下赛季,他都要做球监。
当然,张稀哲并不是本赛季中超唯一犯错的球员,本赛季中国足协的罚单几乎可以钉成一本小册子了。正是秦升踩维特塞尔那一脚,打开了恶性犯规和严罚的序幕。
不过,重罚没问题,但必须要一视同仁。
但是偏偏足协在赛季中期,对恒大的处罚上开了个天窗。早在4月底,中国足协曾给各俱乐部下发了《关于规范职业俱乐部参与赛后握手仪式的通知》给各俱乐部,重申了赛后握手仪式的重要性和不可缺性,要求:“参赛球队应按照裁判的要求,完成赛后握手仪式。参赛球队及球员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……请各俱乐部按本通知要求认真执行,对于未履行赛后握手仪式的参赛球队和球员个人,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将依规予以处罚。”
之后苏宁客场打恒大时,R马没参加赛后握手仪式,就用了这一通知和无敌的第105条,R马停赛一场。之后在8月,权健的维特塞尔和帕托没参加赛后握手仪式,也各被停赛一场。可是恒大打权健时,全队都没跟裁判握手,按照这样的标准理应是场上11人一人停一场。可足协为什么只罚了郑智一个人4场,其他人都免于停赛处罚?同样的行为,用不同的标准处罚,只会让大家的心理更为不平衡,这也引发了这样“怼”的氛围就会一直蔓延。
对赛场攻击性的犯规动作应该重罚,毫无疑问不必讨论。但是,为啥在中超赛场,一些对人不对球的攻击性犯规动作累禁不止?这和裁判执法水平低下,不敢出牌重罚有密切关系。一些体育道德有问题的运动员,看裁判的执法程度钻空子,选择地进行违规,助长了这些人的有侍无恐。简而言之,足协应该狠下决定,不管大牌小牌,贫门豪门,对这种犯规做到一视重罚,才能净化赛场风气。
不是不该罚,而是处罚条例要透明,并且要公开公正,一碗水端平。
简单说就是要罚得有理有据,让人信服,而且处罚条例一定要合理。
举个例子,竖中指,一般都是停赛4场。
而暴力飞铲,却大多数只停赛3场。
一个对球员几乎没有任何伤害,停赛的场次却超出对球员能造成伤害的场次,这就实在不合理了。
再说一下秦升的事。
秦升踩维特塞尔,该不该罚?毫无疑问,罚肯定是要罚的,影响确实很恶劣。
但是半年这个停赛时间,处罚的依旧又在哪里?
看一下足协的处罚原文是怎么写的:
根据裁判组及评议组的报告、比赛监督的报告、视频、当事人陈述及俱乐部书面材料等、比赛进行到底24分钟时,上海绿地申花足球俱乐部队球员秦升在死球状态下,使用猛烈力量,用脚底恶意踩踏对方球员脚面,造成极其恶劣社会影响。
依据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》第五十六条、第四十九条之规定,做出如下处罚:
一、停止上海绿地申花足球俱乐部队员秦升参加2017年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的比赛6个月,时间从2017年3月12日起至2017年9月11日止;
二、罚款人民币12万元。
那我们来看看,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》第五十六条、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到底是什么:
第四十九条 从重处罚
被处罚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从重处罚:
(一)重复违规违纪。
(二)情节恶劣、产生不良影响、造成严重后果的。
(三)对投诉人、证人、执法人员打击报复的。
(四)提供虚假情况、阻挠调查、贿赂执罚人员等的。
(五)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。
(六)俱乐部实际控制人、工作人员、官员等在事件中负主要责任的。
第五十六条
看到了吗,可以说是完全没有一个量化的处罚条例,第56条都是什么至少,然后第49条,是从重处罚,也是说了哪些情况可以从中处罚,但是到底罚几场,还是人说了算,而不是规矩说了算。
所以人治现象一直在足协存在着,人家说几场就是几场。这样的处罚,如何令人信服?
罚与不罚,现在都不敢随便去做的了。
世界杯,齐达内,头槌被罚下的时候,都在去找原因,来证明是对方的挑衅引起的。可是要知道,球场内,裁判最大。不尊重这个事实,得受到惩罚,养成好的习惯吧。
西甲,巴塞罗那,被称为演艺学校,真的就是这样么?在对抗过程中,身体素质的不一,思想上的不同,结果也是不一的。至于确实了是刻意坑对手的球员,赛后也可以追罚,且从重的来。
严师出高徒,以高的标准去要求球员,没错。当养成习惯后,想他犯规都是个问题。
看倌比场上的球员还兴奋,与赢输无关。
球是圆的,什么可能都有,看倌们就不能有点平淡的心态么?
该也不该。
该,恶性犯规本身就是违反体育道德,危害他人运动健康的,应该重罚。
不该,如果现有的裁判制度无法解决此类犯规,暴露出的就是制度漏洞,强行判罚就会使人凌驾于制度之上,对于联赛的规范发展极为不利。
之所以恶性犯规层出不穷,根源并不在运动员身上。制度的制定与执行跟不上足球的发展,那是中国足球更深层次的问题了,我等圈外人是无法给出答案的。
3月16日,大连一方和北京中赫国安之间对战。
在下半场56分的时候,盖坦与李磊发生碰撞,盖坦立马倒地昏迷。场下医护人员立马担架抬理赛场。
其实在赛场上出现碰撞,导致受伤是很正常的事情。
当时是李磊带着球,盖坦上前逼抢。李磊手臂上扬击中盖坦门面,导致盖坦出现短暂昏迷。卡拉斯科来到身边看望情况,随后不满裁判做法,出言抱怨导致黄牌警告。
场边盖坦坦言没事,可以继续上场。队医出于安全考虑,不许其出场,并且让救护车送往医院检查。
赛后马林采访坦言:盖坦当时出现轻微脑震荡,并且短暂失忆。佩服盖坦的体育精神,但支持医生的说法还是替换下来了。
小结:
体育精神虽可贵,身体更重要。赢了比赛,输了身体,划不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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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,中超场均犯规35.8次;2017年,中超场均犯规达32.28次(J联赛26.92次,K联赛为29.89次),且恶意犯规频频,是到了该整治的地步了,不能让中超的球员都郑智化啊。
反过来说题主的举例,盖坦在争抢过程中被李磊身体部位碰到了头部,导致休克昏迷,这是一件很不幸的事件,虽然从经过上看,很难判断李磊就是恶意犯规,不过结果确实很严重。
但中超赛场上动作粗野确实是一大痼疾,部分恶意犯规甚至可以称为触目惊心、人神共愤。
有极其鲁莽、毫无顾虑对方健康的超级飞铲——
有危险性极大的正面亮鞋底——
有被严令禁止的背后铲球以及附加动作——
有毫无道德的暗中踩踏——
有野蛮的伺机报复——
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论战,我无意点出他们的名字,但是这些动作,比之著名的秦升踩踏简直连升数个级别,令人不寒而栗。
为什么如此肆无忌惮?
我们看一下2017年部分处罚情况,或许可以有所判断——
短短一个星期两轮比赛,就有那么多处罚,可见犯规之烈,但是处罚看似也很多,为什么起不到震慑作用?
犯规成本过低,且标准不一,也许是最大的问题。
相对于动辄百万的年薪,恶意犯规的起点才是1万元左右、禁赛两场,这种惩处对于球员是缺乏震慑力的。
而秦升的踩踏又收到高达禁赛6个月、罚款12万的处罚,这太过随意,这让大家震惊的同时也只是认为秦升比较倒霉,因为随后处罚力度又下来了,这让更多人有了侥幸心理——
所以,乱世用重典,且标准统一,不随意拍脑袋,才能初步建立其威慑力,保证联赛的健康进行,毕竟,谁也不愿意让中超变成角斗场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中超犯规 2017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中超犯规 2017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